教育的背后隐含着社会的孩子观:孩子是什么?应该成为什么?这种观念决定或影响着教育的模式和内容。近代以来,中国居支配地位的孩子观曾经历了一个从“家族本位”到“民族国家本位”再到“家庭?民族国家本位”的过程,我们的近代教育制度也在这种观念脉络中建立起来并逐步演变。
民族国家本位的孩子观,与家族本位的孩子观在许多方面是相通的:孩子是整体目标的手段。孩子的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和家族的利益,个体需求必须让位于整体需求。与这样的孩子观相适应,我国近代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沿用了传统教育中教化式、被动式的教育模式。
在这种观念和制度支配下,中国孩子的某些社会状况和问题一直遗留了下来。儿童和青少年的一些基本权利缺乏切实的保障,他们的一些基本需求也没有得到充分的认可和制度的保证,他们的心理品质养成、性格发展等需要,更为我们的教育所忽略。
如今,社会急速变化的价值多元、信息开放的趋势,越来越个人化的社会对其成员的要求,反衬出既有教育模式对孩子的独立、自由的人格、自主的能力以及自我责任感的培养等的不利。
我们今天缺少的恰恰是“孩子需要的”、“为了孩子的”教育。只有当孩子的基本权利成为社会共识,并得到起码的制度保证,我们才能期望他们身心健康地面对社会、进入社会,并对社会承担起公民义务,对人类承担起道义和责任来 |